不知道,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習慣的…
  彷彿如夢境一般,永遠想不起這一切到底從哪個切入點開始,沒有入口,也沒有出口似地,困在這真實到摀住口鼻也會難過到噴淚,充滿窒息感的夢裡。
  但一志知道,這不是夢。
  心跳穩定地在胸口鼓動,指針明確的地依照順時針在繞轉,12點中午下課的附近國小鐘聲準時響起。

  失敗了。

  一志從床頭上坐起,抓了抓腦袋,仔細回想自己在失去意識前所做的任何事。他獨自搭了火車前往台北,沒有受到任何阻礙。的確,因為那一天並沒有任何熟悉的目擊證人,因此即便一志有本事一天之內能夠到得了紐約再當天返家,也不構成任何問題。他還買了以前根本不會捨得花錢買下的航空版限量CD,對於一張只裝3首曲子,價值1200多元的單薄CD來說,似乎也不構成任何問題。然後,他獨自一人在沒有任何人認識他的快餐店裡聽著CD、唱著歌,即便音量嚇到了旁邊的陌生人,他也沒有遇到任何問題。

  所以,問題果然還是在於她嗎?
  因為一志不該出現在那個時間點的關係,所以一切亂了套嗎?

  然而,不論一志怎麼想,這些事似乎不會再有答案了。他只能不斷地回頭走。正確的說法是,他只能不斷地繼續活在過去裡。是的,一志的每一天,並不是迎接所謂的「未知的明天」,而是不斷倒退的「已知的昨天」。一開始他以為這只是一場夢,但似乎沒有一場夢可以這麼穩穩定定地,像重播一樣將28歲~27歲這365天的日子一一完整回顧。

  一開始發現到的,當然是一志上班時搞錯日期開始,原本今天星期五要出席記者會才對,但為什麼自己所處的日期是星期三;回到家中,習慣在牆上貼的立可拍相片,也每天一張一張的消失不見;家裡堆疊舊報紙的廚櫃上頭,也一天比一天減少…諸多現象都顯示了一志他正一天一天地往「過去」活。

  當然,一志找人討論過,首先就是他的妻子,Vivian。

  「喂,」一志在吃飯的時候開口:「妳別嚇到,但我想跟妳說一件事。」
  「怎麼了?」
  「我正一天一天往過去裡活。」
  「呵、怎麼突然說這個?」Vivian聽了笑了一下,把咖哩吃進嘴裡。
  「我知道妳很難理解,但是,我啊…每天醒來,發現自己不是在明天,而是在昨天!妳…這樣聽得懂嗎?」
  Vivian一臉狐疑的表情搖了搖頭:「不是很懂你的意思。」
  「唉、我就知道很難解釋,這樣好了,比如,今天是8月20號,對吧?那麼明天是不是8月21號?」
  「是呀~怎麼了?」
  「是啊…照道理來說,我們倆等等去睡覺,然後明天一早起來,應該就是8月21號對吧!」
  「嗯~」Vivian自逕地又吃了幾口飯。
  「但是啊…我、不知道為什麼,我一醒來,會發現牆上電子鐘的日期是8月19號!也就是說,我這一睡醒,到的不是明天,而是昨天去了!這樣你有聽懂嗎?」
  「哦~這是你的新故事?」她笑道。
  「不是啦~Vivian!我說的是真的!我真的一醒來就看見8月19號!」
  「可是電子鐘是新買的耶。」
  「不是電子鐘的問題呀…我的意思是…」一志有點不知所措了。
  「所以,」Vivian起身收拾自己吃完的咖哩碗盤:「你的意思是,我們等等去睡覺後,我就到明天了,而你就回昨天去了,是這意思嗎?」
  「是。」
  「那請問昨天也是這樣嗎?」
  「嗯?昨天?妳是指…」
  「嗯嗯~昨天呀~我睡醒後一樣有看到你在旁邊呀~還是我叫你的呀。」
  「昨天…我還沒回去過呀。」
  「但你經歷過昨天不是嗎?所以如果明天一睡醒,你就回到昨天…呃、應該說前天嗎?那你要怎麼跟我證明呢」
  「證明?」
  「是啊~證明你真的是一天一天往昨天裡活。」
  「這我怎麼證明呢?就算我回到昨天,昨天的妳也不可能會知道今天我們倆在這裡的談話吧?」
  「那麼,既然你說你是從未來的明天倒退回來的,那我總可以問問明天會發生什麼事吧?這樣不就可以證明了嗎?」
  「這、對阿!我知道的是明天會發生的…」

  說到一半,突然間,一志的視線頓時扭曲變形,他感覺全身好像被關在被碾壓的易開罐似地,一種劇痛到似乎全身骨頭全部被拆開一般,他無法動彈,也無法言語,幾乎是瞬間就失去了意識。

  等他一醒來,他一樣像什麼事也沒發生過一樣地,在昨天的早晨中清醒。

  「所以,一切會影響到未來改變的事,就是違反規則是嗎?」

  一志自己悟出這個道理,於是開始逐一檢視自己生活的變化。
  一開始他先適應每一天看過往的行事曆,然後到公司應付著過去的工作表,與早已編輯過的稿子。身為平面攝影記者的一志,他拍下許多照片,尤其是以「城市的光」為主題,發表過不少觸動人心的作品。他與Vivian也是在一場記者會裡認識的。

  然而,開始往「昨天」裡活,並沒有一志想像中那麼簡單。
  首先,一志在自我理解時間倫理中,他找到一些不成文的規定,比如方才提及的「無法向任何人說明未來的明天會發生什麼」這類的法則,這些法則當然沒有像書店裡販賣的六法全書一樣一一列在書裡讓一志查詢,一志經常在生活中的細節發現其他的法則…我們也可以說是「觸犯」了法則,通常這樣的下場,輕微的可能會讓一志時間倒退個5分鐘或10分鐘,嚴重一點的,就是直接強行進入下一個「昨天」。
  一志嘗試過尋求幫助,但是時間倫理與一般人不同的他,根本無法獲得任何解決之道。有一回一志趁著公司外出攝影的公差,翹班去看精神科,並想藉由催眠來解決問題,結果他病沒看完,時間就被重置回公司出差的前一刻,並且一志無論試幾次的結果都是一樣,直到一志勉強拍了照片,回到公司交待後輩幫忙,才得已騰出時間去看病。

  至於你說催眠看病,得了。當催完眠後,醫生回他一句:「明天再來一趟。」一志就知道一切都白搭了。因此,一志無法跟任何人訴說,即便跟人訴說,一旦跨過了換日線,一志就會回到昨天,就算是熬夜也罷。

  這樣的過程中讓一志再度發現一個法則:「昨天該完成的事,就應當完成。否則明天就會失序。」當然,某種程度來說,完成的事也有輕重之分,輕微一點的就像是工作類的,可能會重置時間,再輕微一點的如你某天原本下班喝了15罐啤酒,但這天卻故意喝5瓶,對明天可能毫無影響的情況下,時間倫理似乎就會默許這種行為。
  當然,如果是大事的話,就非得執行不可,甚至你也可以說是強制再度回顧人生一般。因此一志在過去一年中結了兩次婚、渡了兩次蜜月,一次是正常時間的情況,另一次則是現在這樣詭異的狀況。

  他活在沒有明天的時空裡。

  一志的精神並沒有崩潰,也沒有發瘋,他的感觸甚至比以前更加敏銳,他的拍照技術並不會因為回到過去而生疏,因為他能夠保留所有記憶,因此每當他回到同樣工作場景而拍照時,拍出的色彩都比他記憶中來要亮眼。有一段時間,一志深深著迷著過去這一切所發生的事物,比如看著自己的髮型一天比一天回到當初剛剪完的樣子,或是妻子跟他一同新婚時期的甜蜜時光,以及過去工作時不曾注意到的,台北這座城市的變化。
  真的,當少了一條捷運開挖路面時,台北上班的路途真的非常順利。

  然而,隨著一天又一天地回到過去,一志對許多事物的價值觀也重新建構,那是他始料未及的,衝擊甚深的一股悲傷。

  一志知道,在他成長的這些年來,他刻意忽略掉太多往事了。

  廚房窄廊的牆壁上,貼著一塊壓克立軟木板,上頭有著許多一志與妻子的照片。這些相片是一志20歲上大學後,自己存錢買的第一部拍立得相機,Polaroid所拍下的。工作開始後,一志當然有更高級的相機,但是他自己卻依然很珍惜這部相機,並且用它拍了許妻子在家裡的模樣。

  釘在那面軟木牆上的第一張照片,首開先例的人並不是一志,而是將Polaroid找出來仔細清潔、換上一志留下的底片,並且拍了一張一志睡在沙發上模樣的Vivian。那是一志26歲時與Vivian同居後,開始有的習慣。

  最後,隨著一天一天的回頭,一志先是看著牆上的照片一天比一天少,接著是兩人結婚照與蜜月照的消失,然後回到當天Vivian拿起相機,拍下一志熟睡模樣的那一天。Vivian拍完後,笑了笑,轉身離開家裡去買菜,裝睡的一志才起身。

  一志明白,兩人的關係漸漸會回到熱戀期、摸索期、確認期,直到彼此都不曾認識對方的時期。他緊握著那張相片,久久不能自己。最後,一志回顧了兩人第一天搬到這間小公寓的日子,直到那場記者會與Vivian。那晚的換日線一過,一志與Vivian回到了尚未在一起的起點之前。

  這是一志的眼淚,第一次在過去中潰堤。



  So in vain…
  那晚,一志想起這首歌。想起這首他與Vivian最喜歡的歌曲。如今也是。2004年,2月3日,是這首單曲發售的前一天。
  這天,也是一志的24歲生日。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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