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喜歡什麼東西呢?」
  
  靜謐的夜晚,從話機傳來的輕柔聲音,她這麼問道著。
  有一種好像迷失黑夜裡的感覺,但手心卻被另一雙小手溫柔地牽引著,帶我走到了一個溫暖的空間。

  話題不知道從哪邊切進來,她突然地問起,而我的腦海裡就像突然被丟進一塊石頭,在記憶的湖面引起了漣漪,撞擊到記憶的岸邊不斷地共震。我想起了好多以前忘記的事。這樣的感覺好久不曾有過,即便有過,我也假裝忽略它,不去感受它。
  即使過了一年,每當想要寫些什麼、記錄些什麼,就好像綁手綁腳似地裹足不前。從去年的端午節到今年,我一直試圖修復心中那塊被摧毀的地區。一塊我從20歲以來所構築的世界,再真實也不過,卻再傷人也不過的世界。我必須承認,那個時期構築了我目前身為自己最主要的人格特質,我的意思很簡單,那段時期即使我過得再怎麼快樂、失望、沉悶、不堪也罷,至少我沒有走偏身為人應該具備的基本道德與價值觀。
  我從那裡走了過來,從過去被稱為神童的自己,證明自己是個普通的凡人。
  這花了我整整25年又10個月。
  如果人生只能活75年,那麼我已經走完三分之一的路程,如果說連「自己喜歡什麼東西」這個問題都答不出來的話,那麼是否在我的過去中哪個環節脫落了呢?
  那麼我又該從哪裡找到答案呢?

  寂寞感。
  這種感覺並非是自己孤獨時才感覺到的那種形式,而是心裡住著一個人時,才特別感覺得到的情感。
  她靜靜地跟我聊著,有時她緩緩道來她以前的故事,有時則很有耐心地聽著我在話機裡的呢喃。從交往到現在半年了,令我們彼此有點不敢相信的是,這段期間我們幾乎每晚通電話,並且一次爭吵、甚至辯論或冷戰都沒有過。有時我在想是不是彼此有一方包容著對方才能如此?但是無論如何我都不覺得我自己在包容什麼,在忍耐什麼,她也是如此。隨著時間愈來愈久,我們愈來愈瞭解對方,偶爾也逗趣地開始討論未來,但是過去的事就像存在於我們雙方心中的箱子一樣,滿佈在黑暗的空間裡。箱子裡藏著秘密,宛如潘朵拉的盒子般令人好奇與恐懼。
  但是,我們卻用最自然的方式去面對這些秘密。然後重新包裝,變成了屬於兩個人的秘密。

  我明白,有時我感到寂寞,不是因為我獨自一人,而是我在想著她。

  這樣的感覺似乎不曾有過,因為過去的幾個戀愛中,幾乎都是我單方面的一廂情願,拼命的想要拉近距離,但總是弄巧成拙地傷害自己,也傷害對方。或許跟某些朋友比較起來,我的戀愛還算普通,不複雜,但是卻又不是很正常。後來我將自己的心情封閉了起來,連同紀錄自己這件事也停止了。然後,我開始找不到自己,也漸漸不認識自己了。

  喜歡的東西,這樣的問題似乎也答不出來。

  我的人生中,對於能四肢健全的長大,不抽煙喝酒吸毒犯法的凡人生活感到知足,我在正常的家庭下成長,至少我認為我是幸福的。那麼,我又怎麼會不知道我喜歡的事物是什麼呢?

  「想不到嗎?」她問道。
  「一時沒有頭緒,」我搔了一下頭:「喜歡...妳,這答案會不會很遜?」

  她在電話那頭裡笑了出來,我頓時很想說「我也喜歡妳笑」,但這句說出來可能也太遜了,我陪她乾笑了一下。
  我想起了一些朋友。

  認真來說,我自己並不是一個物質欲望很高的人。
  或許小時候,每個男孩子都希望擁有自己的鋼彈、七龍珠、聖鬥士模型公仔,或是都希望擁有一台家用遊戲主機、甚至是掌上型主機等,父親因為自小家裡貧困,所以在我與弟弟小時候就一直諄諄告誡不能奢侈浪費,因此我們至多擁有紅白機、然後到一台超任,就是父親能給予我們童年最好的禮物了。我知道,相比之下我應該比其他更窮困的家庭幸福了,但我相信那是因為我們家裡的物質欲望一直都不高。
  父親可以保存一件西裝達30多年。
  直到我來台北一年多,聽聞隔壁編輯部有所謂的「勸敗」行為,花大錢買了許多高科技的3C產品,進而直到現在的「哀鳳」系列,似乎都是我忽然之間才發現到的流行風潮。我對這些事物的瞭解甚少,對某些朋友來說甚至都快變成是不可原諒的事了。

  你怎麼會連這個都不知道?
  這個目前夯到爆的!
  沒聽過嗎?你哪來的啊你?
  差掉了啦~真遜。

  想起這些回憶,我乾笑了一下,因為這些都是我求學過程以來,一直聽到的評語,不管是否無意故意的也好。是的,這就是我目前27.8年來走到現在的人生。猶記得小學有位同學在下課時間拿著Gameboy掌機在遊戲,我卻什麼都不懂的拿著鉛筆在課本塗鴉;猶記得國高中時最流行的CD式隨身聽;猶記得高中時大家追著PS、DC甚至是外面電動機台等,我似乎很平淡地走完這段求學旅程。

  無趣的傢伙。白曾這麼對我說,但他卻又說:「正因如此,所以你也算一種特別。」

  於是我開始認真想起以前我所喜歡的東西。

  18歲生日時父親送給我當時金城武代言的「史上最薄手機:Sony Ericsson T28」,因為父親似乎看到我曾對著電視廣告喊著類似「這種手機帶著好方便」或「金城武好帥」之類的話,於是好幾千塊就這樣買來送我。那個手機是我後來五年的寶物,直到我23歲的夏天時它終於壞了,當時吉米說道:「終於換新手機啦?之前那個爛到上頭還貼OK繃是怎樣!XD」
  再往回想,記得高中熱切於踢足球與打籃球時,平時搶三件100元夜市貨的母親,花了她這輩子替兒子買過最貴的一雙NIKE球鞋,那雙球鞋是我後來兩年的寶物,直到它真的穿到腳大姆指下方的膠墊完全破裂為止。
  我喜歡彈吉他,雖然我沒有屬於自己的吉他,但是因為看到白曾經在舞台的表演,使我憧憬著那樣的畫面,經過幾年以來,即便我的吉他技巧還是那樣不純熟,每當我彈琴時總是想到過去的回憶。
  我喜歡足球,我花了我活到現在將近五分之一的時間在踢足球上,直到學長將破舊的守門員手套交給我時,我從後衛到前鋒、轉為中鋒,最後成為守門員,高中畢業前,我是唯一所有位置與戰術都練習過的社員。那雙手套我埋在成德高中的足球場邊,後來該地改建成新的田徑場。

  好了,然後呢?
  我喜歡很多事物,但我並沒有因此瘋靡任何事物,就算喜歡看書的我,也幾乎不買小說、也不會瘋高價物品、更沒有收集物品的欲望;我也不常買衣服或外表的裝飾品,我身上的佛珠與護身符都是母親要我帶到台北的,戴著它們會讓我想起我的家;雖然身為電玩雜誌編輯,但我玩過的電動說不定所有同事群中最少的,雖然我喜歡洛克人,但是也只到了超任的7代就沒在玩了,我甚至連WII、PS3要怎麼開機都不知道。

  因此說到喜歡的事物,直到現在會讓我保持動力追求的物質,一時之間真的想不出來。
  突然之間我想到了一些東西:外套與馬克杯。

  外套是我唯一在衣著上重視的部份,買衣服或牛仔褲時我往往只考慮一分鐘,但外套的話(也許基於價格)就會考慮到一小時之久,雖然如此,每一件外套我幾乎都留著,父親送我的西裝外套也好,爺爺送我的老舊背心外套也好、奶奶送我的保暖外套也好、朋友送我的襯衫外套也是。馬克杯的話,是因為我是個冬天手腳冰冷的傢伙,但馬克杯倒上熱茶的溫暖,是我從小以來的習慣,當阿公還有泡茶習慣的時候,我常常不拿小茶杯,反而拿著大馬克杯要爺爺將整壺茶倒給我暖手。

  然而,老話一句,我也好久沒買東西了。
  我穿的鞋是阿孟送的布鞋,我的牛仔褲是表妹為我挑的禮物,我常穿的白色T恤之前大學同學選的,我的外套也是阿孟的哥哥送給我的,甚至在我之前剛到公司時所帶的耳機也是在替代役時的同事送我的退伍禮物,我將它用到直到它另一邊耳機完全壞掉,才讓它安靜地躺在抽屜裡。

  我想起了好多、好多事。
  頓時好像許多箱全都開啟一樣,我不知所措地在原地打轉。然後妳的聲音輕聲地說道:

  「你並不是喜歡那些東西,你所喜歡的是人所帶給你的情感。」

  我呆了半晌,鼻子一酸差點哭了出來。
  是啊,真笨,這麼簡單我都想不到... 我喜歡的,還是我所珍惜的人們。
  過去在被排擠、誤解的環境下成長,我真的很寂寞,真的,或許那時的我,並不瞭解所謂寂寞的定義,但是我相信直到現在長大成人的我,我漸漸瞭解我自己真正要追求的事物,我所喜歡的事物了。

  帶給我幸福感覺的,不是洛克人卡帶、不是爺爺的背心、不是用壞了的手機、不是穿破了的鞋...
  是你、是妳、是你們。

  ...

  我從黑暗中再次走了出來。
  謝謝妳。

  下雨的時候,傘底下的我並不寂寞,因為我在想著妳。
  我最喜歡的...
        永遠是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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